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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系列

博鱼体育增值税减免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3-11-08 22:12:54

  博鱼体育增值税减免通常包括直接免征、直接减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直接免征”就是直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不必缴纳博鱼体育,如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直接减征”一般包括:(1)按应征税款的一定比例征收,例如销售旧货和物品规定了减半征收;(2)按一定金额直接扣减,例如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即征即退”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比如对软件企业的超3%税负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先征后退”与“即征即退”差不多,只是退税的时间略有差异,外贸企业出口一般采用先征后退。“先征后返”指税务机关将增值税正常征收入库,然后由财政机关按税收政策规定审核并返还企业所缴入库的增值税,返税机关为财政机关,如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等。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除了税收返还之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它们体现了政策导向,但政府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因此不作为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处理。

  举例:某大型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直接收购农户生产的蔬菜100万元,上门收购运输费用10万元。当月全部对外销售,销售额为150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的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博鱼体育博鱼体育,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但财税〔2011〕137号文明确规定,购进的蔬菜销售时,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会计及税务处理不再像以前那样将购进农产品按照购进金额的13%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在购进时全部计入蔬菜的购进成本。假设蔬菜销售额能单独核算,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税费。也就是说,企业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属于直接减征等形式的增值税无需作任何专门的会计处理,企业仅需按照税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核算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所收款项全额),正确核算进项税额(用于免征增值税的部分不得抵扣,转入相关项目的购进成本)即可。

  税收返还是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所以,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属于政府补助博鱼体育,应记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增值税直接免征、直接减征虽不作为政府补助,但属于企业非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应记入“营业外收入—其他”科目。

  以软件开发企业资产开发生产软件为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其会计处理如下:

  目前,实务界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对免税项目不计算“销项税额”,将收到的价款全部确认为营业收入,计算并将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转作营业成本。支持这种处理方式的主要理由:一是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征项目不存在增值税税率,即使免征增值税项目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并计算应交税额,也会因缺少税率无法计算;二是增值税是由最终消费者承担的,既然免税,那么经营者的销售价格就应当不含增值税。笔者认为,这两个理由都是不成立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征增值税项目,实际上都属于增值税征税对象,应当征收增值税。这些免征增值税项目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都可以找到相对应的税率。如,古旧图书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其对应的增值税税率为图书、报纸、杂志13%的税率。另外,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其特点是多环节征收并实现税负转嫁,纳税人并不一定是负税人,对纳税人的免征并不一定是对负税人的免征,税负的承担者是应税货物或劳务停止流转时的最终消费者。因此,增值税的减免是对经营者在其经营环节上的减免,而不是对最终消费者的减免。

  建议: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将增值税直接减免排除在“营业外收入—— 补贴收入”科目核算内容之外,建议增设“营业外收入—— 增值税直接减免收入”会计科目,用于核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款。

  1.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经营增值税免税项目,应当按征收率对免税项目的销售额进行价税分离,将分离出的增值税税款转入“营业外收入—— 增值税直接减免收入”科目贷方。

  2.一般纳税人企业经营增值税免税项目,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且进项税额符合抵扣条件的,应当按不含税价格确认货物或劳务成本,将税款确认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够直接确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由“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方转入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借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适用税率进行价税分离,确认营业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月末,将按销售额比例计算转出的不能划分的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借方,将免税货物或劳务的销项税额转入“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方;将“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方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 增值税直接减免收入”科目贷方。当企业可直接区分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转出额和按照销售额比例计算转出的不能划分的进项税额转出额之和超过免税货物或劳务的销项税额时,即“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因此出现借方余额时,不做“营业外收入—— 增值税直接减免收入”的结转,留待下期继续抵减免税项目的销项税额。

  (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小微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到税务机关开具,并于开具时缴纳相关税款。当小微企业符合免税条件并追回全部联次专用发票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税务机关退还相关税款。对此经济事项,笔者建议,销售业务发生时将应交增值税及城建税等计入“应交税金—— 应交税费”科目贷方,并将城建税等附加税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借方;实际缴纳时计入“应交税金—— 应交税费”科目借方;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税款时,将退还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 增值税直接减免收入”科目贷方,将退还的城建税等附加税费计入“营业税及附加”科目贷方或红字计入借方。

  (三)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的会计处理。笔者建议,将抵减的应纳税款于抵减当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勿需将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确认为递延收益;也不需要将因支付或应付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冲减管理费用。

  直接减免增值税如何进行核算,有诸多的争议和不同的理解,下面我们对相关政策规定做一个梳理。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 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企业所得税法》也将没有规定专门用途的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排除在不征税收入之外。

  (1)、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2)、“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

  对于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实际收到或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入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这样进行会计处理,符合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单独核算跨境销售额。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博鱼体育,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必须按照规定备案。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申请免税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提交相关材料。

  (1)设置”应收外汇账款“科目或在”应收账款“科目下设置”应收外汇账款“二级科目,单独核算企业出口(跨境)服务业务的应收款项。

  (2)设置”出口(跨境)服务销售收入“科目或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设置”出口(跨境)服务销售收入“二级明细科目,单凭核算跨境服务业务收入。

  小微企业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满足条件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基于小微企业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需要满足条件,具有滞后性,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在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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